我司于2025年4月27日下午14:00,在华西十二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开标会议,本次中介机构评审小组由机关财税资金管理部、市场管理部、运营管理部及投资管理事业部管理人员组成。评审小组经过综合考评上述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方案及内容、服务费用报价、EPC项目领域业绩、责任心、中介机构社会资源及中介机构规模,经评选小组各成员打分并取值综合平均分。
上述5家律师事务所最后得分情况为:四川广力律师事务所82.1分、四川英特信律师事务所80分、国浩律师(成都)事务所97.05分、四川致高律师事务所87分、北京大成(成都)律师事务所96.8分。根据得分情况,国浩律师(成都)事务所得分最高。根据《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中介机构选聘管理办法》的规定,我司同意按照评审小组评标结果选聘国浩律师(成都)事务所作为本次案件的代理机构。
特此公告
中国华西企业股份有限公司
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
2025年5月9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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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5月9日